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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安平
山寨文化最有力的作用,乃是证明一切正版产品都有被仿冒和取代的可能,甚至那些正版货当初就是山寨起家的。当山寨文化翻着筋斗从我们眼前飘过,所有诸如自封的真理垄断、绝对正确,或未经检验、授权,而自认有权力和能力代替大众思考、决策,或宣称自己的话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意见的,都开始显露出滑稽的表情。
最近“山寨文化”突然成了热门词汇。恨之者欲其死,爱之者欲其生。前者如《中国青年报》刊文所说,“山寨文化就是盗版文化强盗文化”;后者如中山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所言,“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”,“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”。一方想扒山寨文化的皮,一方想拉山寨文化的旗,煞是热闹。
细读就能看出两方有共同的破绽,乃是论述对象界限的不明晰导致“伪托”式言说,都有“拉大旗做虎皮”的嫌疑。结果,一方是以山寨的方式扒山寨文化的皮,一方是打着山寨之名反山寨,名为山寨,实际上摆出的是“招安”的姿态。
山寨文化的核心概念,是山寨手机等仿冒产品。而山寨春晚、山寨周杰伦、山寨《百家讲坛》,则是山寨文化的外延。姑且不论这种外延是否合理,山寨文化的所指,当不是山寨手机即能代替的。
山寨手机等产品,固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、不成文惯例,但更多的山寨文化现象,却最多关乎恶搞,一并挨了板子,实是代人受过。山寨文化的罪过,可归结为欺世而盗名。放开眼光来看,种种山寨早就无所不在,不过是今天碰上个新名头包装了一下罢了。
不批判山寨文化则已,要批判,也不必把眼光限在山寨产品一隅。比如某些小地方的山寨版“白宫”,百十号情人的山寨版“后宫”,一个县级市设立十几个副秘书长的山寨版……顺着批评者大而化之的路径走下去,假设有21世纪的国家,自称制度最好,却搞着封建的世袭传承;假定有一项政策,明明是为个别特殊利益团体着想,却假托为大众利益出台……凡此种种,莫不可视为“山寨主义”、“山寨政策”。其害之烈,哪是山寨手机能比呢?
打山寨大旗的问题刚好相反,荣誉本属于外延的山寨文化概念,却让山寨手机与有荣焉。仿冒山寨手机如何成了创新,道理上不容易讲通。“民间的”、“自发的”不必然代表“创新”。李鬼扮李逵是不是民间的?李逵断不会承认李鬼在搞创新。再比如,山寨产品事实上确实对垄断有破坏性作用,但也不必然表示其先进与正确。再多几个卖私盐的程咬金,也掀不翻垄断体制的饭局,而且必定收监无疑。再说,一个社会要靠“混世魔王”程咬金来矫正体制的弱点,这代价也未免太大了点。
所以,我倾向于把山寨产品和山寨文化分开来看。山寨产品,违反法律、侵犯知识产权的,不必护短;醉心仿冒、无意创新的,得承认有点没出息。至于山寨文化,一定要说好,也不见得是民间创新力量的勃兴。
在我看来,山寨文化最有力的作用,乃是证明一切正版产品都有被仿冒和取代的可能,甚至那些正版货当初就是山寨起家的。当山寨文化翻着筋斗从我们眼前飘过,所有诸如自封的真理垄断、绝对正确,或未经检验、授权,而自认有权力和能力代替大众思考、决策,或宣称自己的话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意见的,都开始显露出滑稽的表情。
我仍然怀疑,山寨文化是不是确已风行。话说回来,山寨产品生产、制造及消费者的初衷,无非是逐利而为。在他们看来,关于山寨文化的争论,是否不过是无聊的消遣或副产品,也难说得紧。
作者系上海资深媒体人